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(即台胞证)台湾同胞,如须赴大陆,可在我馆申请通签注。申请人须:
1.完整填写通签注申请表一张。
2.提交有效台湾身份证件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蒙居留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3.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。
4.通签注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有效,持证人可一次出入大陆边境。
5.需10个工作日。